犯罪大師推理題庫和犯罪大師毀容拋尸案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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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imaster犯罪大師是一款破案題材游戲,今天偵探委托推理測試題更新了,那么,3月3日偵探委托推理測試題答案是什么,有不少的玩家都想知道答案,今天小編就為大家帶來crimaster犯罪大師3月3日偵探委托推理測試題答案分享,希望可以幫到玩家。

crimaster犯罪大師3月3日偵探委托推理測試題答案分享

tips:由于“推理測試題”未公布正確答案,目前答案僅供大家參考!

第一個進入現場的人離開時死者是什么狀態?

參考答案:C.清醒

根據氰酸鉀的特性,若紙包中裝有氰酸鉀,它是否還具有毒性?

參考答案:A.沒有

死者是因何而死?兇手最后可能因是?

參考答案:D.奶茶 馬吉

理由:第一個進入現場的朱雨的人流記錄病例還在現場,若張在此時三昏迷或者死亡,應該會被朱雨帶走。李媛手上的應該是兩年前用十分陳舊的紙包住的氰酸鉀,由于氰酸鉀的特性已沒有毒性,也就是在礦泉水中下毒的是李媛。

介紹

案件介紹

2021年03月2日下午15:30時,警方接到某小區屋主報案稱有人死在了他的房子里。死者是屋主的朋友,名叫張三。案發現場大門,客廳的空調和窗戶都是關閉的,室內有被翻動過的痕跡。客廳桌子上有一包打開了的薯片,一瓶喝過的礦泉水和一杯沒有喝完的奶茶。警方在臥室床頭柜的抽屜里找到一份醫院的人流記錄病例,患者為朱雨。

現場偵測

案發現場是個新小區,住戶不多,監控及安保配備不足。屋主從2月26日到3月2日因公出差。出于安全考慮,他特意邀請了朋友張三過來小住幫忙看房子。調查出事單元所在樓棟大門的監控后警方發現,死者被害時間段內共有3人出入過。經過大量走訪排查警方將3人鎖定為三線女演員朱雨,職業運動員馬吉,偶像歌手李媛。案發現場有3個疑似毒藥容器的東西,一個被掰成兩半的膠囊,一個小玻璃瓶和一個十分陳舊的紙包。另外,在3月2日下午大約13:00點到15:00點間,由于附近施工不當誤切斷了電線,造成整個小區停電。

來源:蠶豆網

這兩天出了刁愛青姐姐起訴南大的新聞,這個案子牽動了太多人的心,全社會都在等一個答案。昨天刁愛青家人也向我表示,他們起訴南大的目的是想“再努力一把,對案子(的偵破)有個促進。”

本篇是完整的案情介紹。

(本文字數14,720)

南大碎尸案,又稱南京“1?19”碎尸案。受害人叫刁愛青,就讀于南京大學鼓樓校區的成人脫產教育學院一年級。她于1996年1月9日失蹤,1月19日部分尸體首先被一個環衛工人發現。

我想說明下,雖然網上絕大部分文章說她是在1月10日失蹤的,但我向刁愛青家人確認,警方告知他們刁愛青是在1月9日失蹤的。而此前警方發布在報紙上的懸賞通知也寫了1月9日。

此案如此特殊和令人印象深刻的原因有很多,重要一點在于尸體最后被發現時的狀態。分尸并不少見,只是絕大部分分尸案的尸塊數量在10塊以內。但本案駭人聽聞的地方在于,死者的肉被切割成2000塊以上;內臟、骨骼、頭顱、衣物分開包裝,拋至南京市區八個以上地點。

在刁愛青案發生的若干年后,我考入南京大學讀本科,許多課的老師都曾在課上提到過刁愛青案。

那會本科生前兩年都要在浦口校區上課。校區背靠龍王山,據說是一個領導根據風水選定的校址。有個女老師在課上說,刁愛青的頭顱曾被拋在龍王山上。

直到那么多年后,我才知道,這也是關于本案流傳最廣的謠言之一。

雖然是發生在母校的兇案,但我遲遲沒寫本案,主要因為兩點:一、信息太多,二、信息太少。

一、本案信息極多,據說一個知識豐富、素質很高的人,若是從頭翻閱所有的筆錄和勘驗資料,至少兩年才能全部閱完。我沒機會閱讀資料,但天涯上的討論帖隨便一個就上千頁,我陸續翻了三個月也沒看全。其中充斥了太多罔顧事實的揣測和假“知情人”的爆料。這些假信息被一些網友當成事實進行再次傳播,以訛傳訛,以至于變成很多人分析案情的基礎。

中間有些不斷被重復的謠言,流傳甚廣。最常見的包括:分尸數量1000多塊;內臟中缺少子宮;頭顱被拋在龍王山上等等。

“子宮缺失”這一條謠言很關鍵,因為它直接導致很多人相信:兇手曾經性侵刁愛青,或刁愛青曾懷孕。

辨別信息的真偽對我來說,是第一步也是最關鍵的一步。如果判斷所依據的證據都是錯的,又怎么可能得出正確的結論?

第二、網絡上的有效信息太少,零零散散,湮沒在大量無效信息中間,少到了無法形成連續的推論。由于中間一大塊信息缺失,所以受害人當天可能遇到了什么,幾乎可以填進任何理論。

在這一篇中,我主要的工作是從海量的無效信息中找出一些真實信息,梳理一下整個案件的經過。

1,信息來源說明

刁愛青的家屬對我原版本的信息進行了勘誤,并提供了一些他們經歷的情況。

本文結合了天涯、百度貼吧上幾個高樓討論帖,《現代快報》、《南都周刊》、《揚子晚報》等媒體的報道。感謝網友茅小喵,他在2014年曾細致而嚴謹地整理過這個案件的線索,也對陰謀論進行了有力的辟謠。

一些“知情者”提供了零散的信息,而網友們甄別、整理、匯總了信息。案件經過是不可能也不能“原創”的。也就是說,每個分析者的匯總都是建立在前者的基礎上,是一個逐漸累加的過程。

而我本篇所做的工作也是同樣。

由于信息太過瑣碎,一句話的上半段信息可能來自A源頭,下半段來自B源頭,我就不一一注明出處。我會在文末放出參考的網址。

2,刁愛青本人

刁愛青,農歷77年1月22日出生于江蘇省姜堰市沈高鎮刁舍村四組。(96年底之前,沈高隸屬揚州,在經過后來一系列行政區變化后,現在隸屬江蘇泰州市。)

長相:根據《揚子晚報》認尸啟事,警方根據尸骨估算她的身高為160CM。但據家人和同學回憶,刁身高在165公分左右,體重不超過50KG。

據同學說,刁愛青本人和照片很像:短發,單眼皮,眼睛稍有些近視,看書寫字時會戴上眼鏡。嘴角右上方有顆痣,如菜籽般大小。

90年代沒有網絡傳播照片,報紙不刊登的話,不認識她的人也無從知道她的容貌。我最早聽說這個案子時,腦海中自動浮現的、配合這個名字的是一個長發紅衣、女性化的形象。很多人同樣把這名字的主人想象成一位美貌的女大學生,并自動配上很多關于情殺、虐戀、陰謀論的猜測。

關于刁愛青“漂亮,風流”的傳聞在市民中流傳,多年后演變為在網絡上毫無根據的惡意分析:說刁愛青同時交往多名男友或者交往已婚人士,惹禍上身。

2008年媒體上首次刊登的這張照片打破很多人的想象。

于是又有人認為:這長相太普通了,這起案件不可能是性犯罪,因為此類犯罪無論如何不會在一個女大學生云集的地點挑她下手,或者有針對性地醞釀對她的性侵犯。

【沒藥花園】我想說句公道話。本案發生在1996年,當年女大學生都是從各個小城市或鄉鎮考上來,很多都是如此打扮,普遍不化妝,短發女孩特別多。當年更沒有智能手機、修圖軟件。年紀略長一點的同學們看看自己當年的畢業照就知道了。

以如今的審美而言,當年全社會女性的平均顏值或許是低于當下的,但在當年的環境和審美中,刁愛青的長相絕對不丑。應該說中等。下面這張攝于高中時期的紅衣照片,她看上去很可愛,秀氣。

其次,哪怕真是顏值較低的女性,也不能因此排除其成為性罪犯受害人的可能性。譬如,一些性侵犯挑選對象主要考慮的是實施犯罪的“便利”,因此受害人可能是缺乏父母庇護的兒童、智障婦女、因信任而放松警惕的女性友人等等,而無關乎顏值。

家庭:刁愛青的父親曾當過村中的會計,她的母親職業未知,家庭較貧困。根據2016年報道,當年刁家四口人的吃穿都出在七畝地里。一件衣服姐姐穿完妹妹穿,失蹤時刁愛青身上穿的外套,是姐姐穿了幾天后給她的

刁愛青的姐姐叫刁愛華,1990年參加工作,當時是農轉非戶口,進了沈高供銷社。而她后來的丈夫錢先生于1989年畢業后分在供銷社當物價員。兩人因為共事而相識、相戀。

刁愛青在復讀期間租住在學校旁邊的一個民房。到了星期天,她姐姐會接她到自己的準婆家,由準婆婆做菜給她改善伙食。而刁愛青第二次高考失利,也是刁愛華的準公公幫忙托關系就讀。刁愛青于95年9月底去南京讀書,刁愛華則在12月1日和錢先生結婚。

刁愛華在2000年下崗后,于2002年去蘇果超市工作,而錢先生在2002年下崗后,則留在他父親的機械加工廠工作,不多久又把岳父母也接到了姜堰。現在刁家人已經很少回沈高的家中了。

有一些分析認為是刁的家人作案或者是權貴作案,依據之一是:刁愛青家人并沒有要求徹查該案,而是悄無聲息地離開。這是不準確的。當年這起案件官方很重視,投入的警力多,力度很大。經歷過此案的南大人回憶,當時幾乎所有男性教職人員都被排查過。

刁愛青家人離開南京時,只帶走了她的一個空皮箱和一個熱水瓶,其他物品都留在警方那里。同時,警方還去他們的沈高老家,把刁愛青的書本等個人物品裝在三個蛇皮袋全部帶走。一個弱勢的農村家庭在這種氛圍下,也沒什么可督促的了,只能等待結果。

根據2016年新聞報道,刁父后來去過南大三次。最后一次是2010年。他當時骨頭壞死,向南大“尋求幫助”。他在保衛處坐了一夜,次日,校方給了他不足一萬元(扣掉了在南京住宿費),但同時讓他打個收條,寫明“以后不再找學校”,刁勝民寫下了這張收據。

學習:刁愛青小學成績較好,到了中學差不多是中等。

1994年,刁愛青第一次高考失利,隨后前往姜堰市育英學社(現姜堰市二中)復讀。

1995年,19歲的刁愛青二次參加高考,但是離南京大學最低分數線還是差很多,只被揚州電大錄取,上學地點就在姜堰市。刁愛青嫌在本地上大學不好聽,不愿意去。而當時刁愛華夫婦打聽到,南大有個成教班,是為了解決南大教職工子女上學辦的,尚有一個名額。在刁愛華的準公公托了關系后,刁愛青被南大信息管理系現代秘書與微機應用專業成教脫產班錄取。

根據南京大學官網提供的信息,刁愛青所在的成教脫產班,總共開辦過5期。2000年后便不再招收。這個班的性質相當于成人大專班。

刁愛青的成教班開學較晚,由于不是“正規軍”,學習與生活相對管理比較松散,大家報到的時間也不一致。大約在1995年9月26或27日,姐姐和姐夫把她送去學校報到。最晚有學生到10月份才持錄取通知書報到。

刁愛青上了沒幾天課,又在國慶節期間回老家沈高過節,大約在1995年10月3日或4日返回南大。

刁愛青入住南大南園宿舍4舍217室(8人間)。這是一棟兩層建筑,位于現南園五舍前,已拆除改建。

后來我們搬去鼓樓住的是8舍,八張上下鋪排得很緊密,中間是排桌子,就沒其他空間了。一整層樓合用一個公共洗手間。每間宿舍的隔音很差。對于推測她被室友殺害、并在宿舍被分尸,是絕無可能的。

刁愛青到南大上學報道之前,已經被指定為宿舍長。其它系或班級也是如此安排。宿舍長主要責任包括維護本宿舍的衛生,監督同宿生遵守校方相應的管理規定,包括用電,用水,外客來訪登記,作息時間安排等。

雖然本案引起極大關注的原因之一是冠上了“南大”,但其實刁愛青所在的成教班和真正的南大之間的關系并不緊密。刁愛青的同班學生中大多來自本市或其他城市,部分已有工作,社會關系也會比一般的學生復雜一點。因此學生不去上課,不回學校也無人在意。

性格:刁愛青從長相、打扮看,是一個普通的蘇北農村女孩。

根據刁愛青的高中同學兼好友回憶,她喜歡王杰、齊豫等嗓音有些憂郁的歌手。從前在寢室,刁愛青總喜歡放下帳子,打開小收音機,輕聲唱和《萍聚》,“聽起來很有韻味”。

刁愛青喜歡看書。根據同學和家人回憶,她的書籍中有《遼寧青年》、《電影文學》等。周末上街時,刁愛青總會在書攤前流連。

天涯一個叫“潛水啊潛水多年”的網友在2009年說:

“這個人性格比較孤僻,就是愛看書,喜歡逛書店,常去的兩個地方南大的出版社書店和新街口的新華書店。出事前些日子,比較反常,她和同寢室的女生說,在逛書店的時候認識了什么人,總抱著一本書看,很喜歡的樣子。”

(總抱一本書看,很喜歡的樣子。這句話不知道是指刁愛青在宿舍的狀態,還是刁描述的書店遇見那人的狀態)

由于潛水也是聽了其他人的轉述,所以真實性未知。據她所言,警方也調查過刁愛青剛認識的這人,并無收獲。

朋友形容刁愛青的詞匯很一致都是:內向、文靜、孤僻。

她喜歡獨處,朋友不多。跟熟悉的人比較容易溝通,但愛憎分明,面對于不喜歡的人她不怎么開口。

她平時說起話來,嗓音稍啞,語速偏快。

她也會參加學校的一些活動,與人相處較為平和,和同學們都合得來,沒有什么矛盾。根據一個高中閨蜜的細心觀察,如果誰把她的書弄丟了、破了或者皺了,刁愛青會生悶氣,以后她便再也不愿借書給那人看。

這也符合她父親的說法,他以前責備女兒時,刁愛青很少頂撞,只是自己生悶氣,不說話。這與她內向的性格是一致的。

刁愛青有兩個高中好友,一個在南京工作,一個在南京航空航天學院讀書,在刁去南大讀書的100多天內,三個人還會時不時在一起聚聚。她們認為剛上大學的刁愛青,和高中時候相比沒什么大的變化。

另一個同學的描述,刁愛青“為人比較規矩,生活儉樸,交際不廣泛,對陌生人防備心理很強。”

另一方面,她有點小文藝,“喜歡看書、聽流行歌曲、詩歌,有時會故意把自己的名字寫成‘刁愛卿’”。

【沒藥花園】我格外重視搜集對當事人的性格的陳述。但是“性格”陳述也有很多陷阱,中間經常摻雜了很多“自以為了解卻完全不了解”的人提供的信息。

關于刁愛青性格的陳述雖然不多,但高度一致,這對于分析本案非常關鍵。

刁愛青內向、孤僻,交際圈小,樂于和認識多年的為數不多的熟人交往,而在她這個年紀,熟人來源主要是同學。她和熟悉的朋友在一起,話也不多。以她的性格,如果有陌生人搭訕,她的反應也應當比較回避、冷淡。

同學朋友反映,她們并沒有聽說刁愛青有過戀愛經歷。但她同時是否有隱秘的或者剛萌芽的曖昧,并不能完全排除。

從她極其愛書、愛讀書看,如果有人能夠取得她的信任,可能和書有關。

根據布迪厄的理論,一個人的品位(包括欣賞音樂)基本上是由其階層和早年經歷決定的,是比較固執的,很難一時改變。刁愛青在高中時喜歡大眾流行歌手、喜歡“萍聚”,剛到大城市100來天,會像網友“黑彌撒”猜測的那樣突然喜歡上在90年代很小眾的重金屬搖滾打口碟?

一個比較內向、封閉的人又是怎么在這么短時間內接觸并接受這種音樂(并不是指內向的人不會喜歡這種音樂,而是指接受新事物的速度)?如果她的音樂品位發生這么大變化,她的舉止、打扮、世界觀可能會跟著發生一些變化。但她的高中同學和好友證實,她和高中時沒什么變化。

根據同學和家人的描述,刁愛青留給我的印象是一個內向而有些小倔脾氣的人,若遇到不喜歡的人、不開心的事,她不會強顏歡笑。她的內心世界豐富,但不外露,哪怕生氣,也只是自己生悶氣,不會和人爭執。這幾乎可以排除她在大街上突然和一個陌生人因為瑣事起沖突,并一發不可收拾。一般對于這種性格的人而言,她主動造成的突發事件的可能性幾乎為0。他們總是在被動地應對這個世界。

遇害前

1996年1月7日(星期日),刁愛青去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參加姜堰高中好友P的20歲生日聚餐。這個同學也是后來接受記者采訪的同學之一。她與刁愛青是94年高中同學,同年高考考入南航,當時是大二上學期。參加生日聚會的還有其他幾個老鄉。當晚,刁并未回校,而是與P同住,次日返校。據這同學回憶,刁愛青參加聚會時,像往常一樣沒怎么說話。

1996年1月8日(星期一),刁愛青回到南大,當日大部分時間在宿舍內睡覺。據她閨蜜反應,刁愛青在高中時若痛經就會請假在宿舍睡覺。所以她家人推測,她當時也正處于生理期。

1996年1月9日(星期二),“與刁同宿舍的女孩違規使用電磁爐被發現,老師要求均攤罰款100元,刁當時是宿舍長”。雖然普遍看到的信息是罰100元,但我也有讀到“知情人士”說其實是罰了2元-5元。以1996年的消費水平,我認為罰5元比較可信。

上午:做了什么不清楚。

中午:刁愛青在逸夫樓上計算機課時,中途離開,回到了宿舍。(不確定)

下午:室友去上課時看見刁“因身體不舒服”,在床上呆著,依然沒去上課。

下午:一直都在寢室睡覺。由此可見,她當時很可能還處于生理期。

傍晚:她在晚上5點出門。

事后警察到宿舍勘察,發現她的鋪位很整齊,鋪著被子(中午是疊起來的),蚊帳拉攏,似乎并無長時間外出打算。

(結合此前下午她一直在睡覺的說法,我認為被子不是出門前特意鋪開的,而是睡了一下午,起床后沒有疊起被子。)

當天傍晚的溫度在0度左右,南京沒有暖氣,學校宿舍也不帶空調、取暖器。屋內屋外走到哪兒都很冷。據家人回憶:刁愛青出門時穿了一件藏青色帶帽短呢風衣,前胸和肩膀上有大片紅色。那種外套當年比較常見。案發后,警方還找了件一模一樣地帶到南大展示,向學生征集刁愛青失蹤當晚的行蹤。

據自稱南大同期校友發帖述:刁愛青是從小粉橋的小側門離開的。而警方告訴她的家人,有目擊者看見她出校門時手上攥著一些零錢

關于刁愛青傍晚離開宿舍去做什么,有各種說法。

A、刁愛青可能因室友違規用電拖累自己被罰而生悶氣,離開學校散心。

B、刁愛青睡了一天餓了,出門找食物。當時青島路周邊一帶小飯館還是很多的。(5點時學校食堂在營業,刁愛青剛損失了錢會去校外買吃的嗎?我問過愛青的姐姐,她也說當時“家里經濟條件一般,愛青不會到校外吃”。所以我認為她出校門的目的不太可能是找飯館。)

C、據天涯匯總貼稱,警方認證的目擊信息為:刁愛青曾于1996年1月10晚上在南大附近平倉巷的文具店購買圓珠筆筆芯和衛生巾/紙。(目擊證人稱看到她的時候是六點多。)

D、有目擊證人稱見到受害人當晚理過發。

以上證詞的可信度如何?

要知道刁愛青1月9日已失蹤,1月19日首次發現尸塊后警察才開始調查。警方真正入駐南大,搜集對刁愛青遇害前的目擊證人應當在1月22日確認尸體身份以后。那時距離失蹤當天已過去13天。如果1月9日遇見她那一刻沒有刻意記憶的情況下,人在回憶時很容易出錯。

可能有哪些錯誤呢?

一、除非是認識她的人,否則可能認錯人,只是當晚在路上看到穿類似外套的短發女孩(當年很普通的形象),就告訴警方了。

二、人沒認錯,但記錯哪天,比如7號、8號傍晚遇見的,說是9號。

三、當天具體幾點鐘搞錯,比如五點見到她的,說成六點。

【沒藥花園】刁愛青最后一次被人目擊是在她離開宿舍不久后。有的說在7點多看到她出現在青島路/平倉巷;警方懸賞通告說她在鼓樓區漢口路附近失蹤。

如果她是從小粉橋的側門出去的,那么她可能從漢口路一直走到了青島路/平倉巷,也已經步行了不少路。

把南大校園想象成一個長方形,那么漢口路、小粉橋、廣州路、青島路/平倉巷是圍繞南大宿舍區的四條邊。這一路上都很熱鬧。

(沒藥花園制作)

此后她的行蹤不再被目睹。這存在兩種可能性:一、她就在學校周圍遇害;二、她主動去了更遠的地方,并在別處遇害。

刁愛青會不會在寒冷的、又是非周末的夜晚去一個更遠的地方?我認為不太可能。從其他人的描述中可見,她當天的狀態很像處于例假第二天,前一天和當天下午臥床是因為痛經。

哪怕黃昏時有所好轉,以她的性格和當時的身體狀態來說,此次外出應當只是進行一些有必要的、近距離的活動:比如采購衛生巾一類生活用品。南大周邊商業發達,基本什么都能買到,她完全沒必要走遠。

同時考慮到她身體不適,可能沒有太多胃口,她在5點多時并不急著吃飯。

有人猜測,她早在幾天前就和某人約好了傍晚要在別處見面,因為不想爽約,才不顧身體不適,在傍晚出門。但我認為如果她5點出門如果是為了赴約,就與她繞了一個大圈,不慌不忙地去平倉路購物、理發(存疑)的狀態不符。

刁愛青的家人向我強調一點:刁愛青不會騎自行車。

綜上,我的判斷是,愛青本來是計劃在周邊活動,進行一些必要的采購,可她卻在那里偶遇某人,此人以誘騙的方式,把她帶去了其他地方,或者她自行為了尋求服務走入某個場所后被囚禁……

發現尸體

1月18日(星期四),南京的天氣:大到暴雪。這場雪一直下到了第二天的凌晨。

1月19日(星期五),由于大雪,本該在清晨四、五點進行的環衛工作推遲,直到上午雪停后才進行。

A 區域

(1)一個打掃衛生的婦女在新街口華僑路一個建筑工地的垃圾堆里撿到一個塑料袋,包中裝有500多肉塊,約重0.8kg,但未報案。

(2)此后,她或者另一人又在大澗銀巷13號垃圾堆發現裝有同樣尸塊的袋子。有說法是用垃圾袋裝的(有“知情人”強調不是現在我們常用的黑色垃圾袋,但也有“知情人”說就是黑色垃圾袋)。這一袋約重0.7kg。

該環衛工人以為是豬肉,把袋子撿走。她結束工作回家,在家中清洗肉片時,發現里面夾了有三根疑似手指,隨即報案。

第一批趕到的警員確認是人體后做了大致匯報,市局與環衛部門溝通后,做出了在相應范圍內重點捜査垃圾點的指示。前后大約30分鐘。

關于這兩處地方哪個先發現,有相反的說法。但因為這兩個地方挨得很近(都處于這張地圖的A位置),都靠近新街口,且發現時間接近,所以我認為其內部順序不太重要。

有天涯網友指出,“大澗銀”發音類似于“大賤人”,兇手把它作為首個發現地點,實際是表達自己對刁愛青的侮辱態度。但我認為這是扯淡。

兇手哪怕有目的地決定哪個地點先拋尸,也不可能有能力決定哪個地點首先被發現。而且實際大锏銀這個名字很詩情畫意。《石城山志》記載:“以雨后山水入澗,其色如銀。”名澗銀巷,后來被訛傳為锏。

由于這兩處是在1月19日上午就發現,所以可以確定兇手在1月18日夜間至19日凌晨拋尸。

A區域尸塊的發現直接導致后面的大搜索,以及后來B和C區域的發現。

B 區域

1月19日周五上午接到報警后,警察立刻開始對周邊地區垃圾堆大范圍進行搜索,尋找碎尸過程中使用了軍犬。很快,他們在南大南園小粉橋路段四個小區門口的垃圾箱內又分別發現了兩個旅行包和其他垃圾袋。它們的發現順序同樣不太明確。

(3)在一個正面印有上海(旅游)字樣,背面印有飛機和長江大橋圖案的灰黑色旅行包內,裝有內臟和碎尸,重約5kg。這個包疑似是在南京警方刊登的懸賞通知中的“仿牛筋枕頭包”。

(不是本案證物,只是我找的示意圖)

(4)在一個印有“桂林”字樣和圖案的人造革旅行包內,裝有較完整的腸體組織和肉塊,約重6.5kg。

根據天涯上一個應當是參與過辦案的網友描述: “腸體組織較有規則性,按裝尸袋底部直線型來回排列,總共四層半,摻雜部分碎肉塊,部分顆粒狀排泄物溢出。”

(5)(6)另有兩袋尸塊也在小粉橋附近小區的垃圾堆里找到,分別為0.6kg。

以上四個包裹發現地點極為接近,是罪犯最為密集拋尸的地方。而且可以看出罪犯的分裝方式:比較重、目標明顯的骨頭,用結實、不透明的旅行包來拋棄;垃圾袋只用來裝小量肉塊。

(7)1月19日或20日,在南大校醫院漢口路小門后發現一個塑料袋,袋子破裂,重約0.8kg。

(8)1月19日或20日,在天津路門內計算機房中心旁(現消防大廈后)樹林發現拋尸。

(9)1月20日,在南大天津路校門口的馬路邊,某公交車站點附近,發現一個牛仔布藍色雙肩背包,上有“中旅社”標簽,內有較完整的人體骨架,重達7.5kg。

(10)1月20日或此后,在南大校園體育場的樹洞內發現拋尸,重約0.6kg,可能包含子宮。據說這一處是在對南大進行大規模排查時發現的。

以上所有地點位于地圖上的B區域,即南大附近。除了小粉橋小區垃圾堆是和A區一樣確定在19日發現的外,其他部分都位于南大校園,可能是第二天或更晚發現的。

C 區域

(11)1月20日(星期六)傍晚,C區域發現拋尸。水佐崗三樂電器家屬區某垃圾桶發現床單包裹的可疑物品,一張完整的床單被撕成兩半,一半裝有頭顱和尸塊,并有血手印。重3kg。

(12)另一半床單裝有血衣褲,據說在內衣上發現指紋。有一種說法,受害人的衣物和腸子一樣,折疊得很整齊,重1.5kg。

證據表明,衣物等,床單等都應該是案發的19日后拋出的。

之后幾日,在C區域某下水井蓋下找到被勾住的紅色外套,里面包有尸塊。有人懷疑它原本應該與其他衣物拋在同一處,可能被拾荒者誤拾后又丟棄,因此發現較晚。

發現水佐崗附近的尸塊和物證后,在南大附近又再次出現尸塊,可能是此前搜索遺漏,也可能是兇手還在陸續拋出。

【沒藥花園】開始發現的尸塊都是拋在垃圾堆里的,比如A的(1)、(2)和B的(3)-(6)。把尸塊丟在垃圾堆,比較好理解。垃圾堆是普通人避之不及的地方,里面出現什么都不會引起注意。如果幸運的話,垃圾車還可以把這兩只舊包和塑料袋當做普通垃圾運走。為了渾水摸魚,如今國內外兇手依然會把尸體丟在垃圾場/垃圾堆。

但后來那些拋尸點就有點奇怪了。人流密集的醫院門口、體育場樹洞、小樹林附近,公交站臺邊。特別是那個雙肩包,里面有人體骨架,卻丟在了馬路邊。塑料袋或者背包出現在這些本不該出現的地方,算是異物,極容易引起好奇之人的注意。哪怕碰巧幾個小時內沒人打開,沒多久也會被發現,更不可能被僥幸運走。

由此可見,TA后面幾處拋尸的目的和A區的明顯不同——TA不再奢望“讓尸體消失”,而是希望“盡快脫手”。

但“盡快脫手”的地點可以有很多,為什么要扔在離先前拋尸的小粉橋一墻之隔的南大校園?只能解釋為:TA感覺到“盡快脫手”的迫切性時,剛好身處這個位置

一種場景可能是這樣的。TA在19日晚上背著雙肩包,騎著自行車故意靠近南大旁邊的巷子小粉橋(TA昨夜拋尸的地方),當時天氣寒冷,路上行人不多。裝尸塊的塑料袋可能在TA的車籃子里,外面或許還有其他包裝。

TA對A區的兩個小體積塑料袋比較放心,但一直擔心拋在小粉橋垃圾堆的那兩個裝內臟的顯眼的旅行包會暴露,所以想回來看看到底清運沒。

TA遠遠地看見了小粉橋附近有警察/軍犬/或只是拉起的警戒線(當時警方還未把視線轉移到南大校園內),立刻感到不妙。TA當時或許怎么都沒想到,引發報警的是一個不起眼的小塑料袋里已經剁斷的手指。

此刻TA的背上和車籃里都有尸塊,心情有些慌亂。于是,TA又拐上漢口路,立刻把掛在車把手的垃圾袋,扔在了校醫院門口。隨后TA從漢口路校門進入南大校園,兜了一圈后在體育場隨手扔掉一包。最后TA從北三門離開校園,到了天津路公交站,卸掉了雙肩包。

也正是他無意中拋尸南大的舉動,誤導了警方,轉移了警方的視線。

根據網友nxc2015所說:“曾有警員在案發開始提議,重點巡查南大飯店,小吃部,小餐館等餐飲場所的下水,在附近的下水管道察驗血跡,油脂或人體特征物證,但因警力所限,加之隨后又出現新的拋尸,視線重點轉移到南大校園內。

但事實上,并沒有其他證據證明TA居住在南大,或者和南大有直接的牽連。

TA猜想警方很快會挨戶調查,于是迫切需要丟棄掉尚在家中的頭顱和衣物。這也是指向最明顯的兩樣東西,一旦建立起這兩者和TA的聯系,TA肯定會被定罪。

既然A和B區已經被發現,TA只能避開這一帶,選擇新的拋尸地點。

19日深夜,TA把床單一分為二,裹起剩余的尸塊,運送到了水佐崗那里的垃圾堆,并把兩個床單都拋在那里。之所以用床單,我相信TA家中已經沒其他閑置的包,翻出那兩個陳年旅行包和舊雙肩包已是無奈之舉。而TA近期出門使用的包太容易被認出,顯然不能使用。

之所以還是扔進垃圾堆,TA必然存在僥幸心理,希望這兩個包裹能混在垃圾中,遲些被發現,甚至能被運走。

TA前往水佐崗時,應當是選了一條避開A和B的路線。

認尸

1996年1月20日,警方發了協查通報,各大企事業單位高校等近期有無女性人員失蹤或長時間缺班,并告知部分衣物特征。

當天,刁父接到南京大學保衛科的人的電話,詢問刁愛青是否在家。他這才得知,女兒離校失蹤已約10天。

刁父否認女兒在家后,南大應當很快把失蹤人員名單反饋給警方。

1月20日中午,刁愛青父親和刁愛華的公公一起乘車前往南京。警方對他作了筆錄,詳細詢問了刁愛青的身體特征以及衣物鞋子等形狀。

1月20日晚上,漆黑的雪夜,六輛警車來到住在江蘇省姜堰市(現泰州市姜堰區)沈高鎮的刁家調查。當晚,刁愛華和她先生搭警車前往南京,于下半夜到達華僑路派出所。

1996年1月21日,刁父在南京大學賓館內看到當天的《揚子晚報》頭版中縫刊登了一則“認尸啟事”:“1月19日,我市發現一具無名尸體,女性,20歲左右,身高1.6米左右,體態中偏瘦,眉毛較濃,右面頰有一黑痣,右耳垂側有一綠豆大小的黑痣。

21日上午,當刁愛華和錢先生到南大招待所和刁父會合時,刁父手里拿著《揚子晚報》對女兒、女婿說:“人沒了。”

警方沒有安排刁愛青的家人都沒有認尸。錢先生曾提出家人想看一下尸體,但鼓樓分局的一個副局長勸他們不要看。他說他們經常接觸尸體的刑警看了,都沒人敢再吃紅燒肉。

網友“bvbvbv1232012”的回憶,認尸是由校方完成。“校方代表3人,學生代表6人,照片辨認不能確認,辨尸4人,有部分心里準備,看后全扛不住,吐得吐,哭得哭,同寢室的確認。”

1月22日周一,專案組進入南大,距刁愛青失蹤已有12天。

據稱后續在南大南苑西門、漢口路小學、青島路等地還發現零星拋尸。

1月23日中午在校醫院后門(鄰老四舍)發現拋尸。最后一次拋尸疑似在珠江路公共汽車站,發現蛇皮袋裝的尸塊。

后面幾次拋尸情況都未證實。天涯網友“dragut”提供的拋尸圖標中也未把這些列出(下圖)。“dragut”把這些尸塊相加大約為32kg,而刁愛青的體重之前估計大約50kg不到,相差不大,畢竟尸塊比起人體還損失部分水分、組織液、以及8%血液等等。

當然罪犯拋的尸塊也可能不止表格這些,畢竟垃圾堆附近肯定很多野貓、野狗出沒,叼走一些也不稀奇。

【沒藥花園】雖然刁愛青已經失蹤了十天以上,沒回到那張被子打開的床上睡覺,也沒去上課,但在1月20日之前卻沒有人“正式”報告校方或者報警。(不排除有學生向老師提過,未引起重視。)

如果有學生老師正式報告校方的話,肯定校方早就有人和刁愛青的父親聯系,確認其行蹤。

這再次證實兩點:一,成教班管理的松散和混亂,在浦口校區讀本科的張來玉出走第二天校方就開始找人了。二,刁愛青性格“孤僻”,在開學三個月內并沒有和某位舍友或同學走得特別親近,以至于身邊沒人對她的消失引起警覺,或試圖尋找。

從拋尸地點看,我也贊同罪犯是騎自行車/腳踏三輪車之類人力交通工具拋尸,其次是坐公交車。

理由有幾個:

1,提著裝滿尸骨的手提包、垃圾袋甚至染血床單去拋尸,如果擠公交車的話,氣味、形態可能惹人注意。

2,步行或者坐公交車效率低,手提無法拿多樣,需要不斷往返家中,兩個晚上無法完成;

3,拋尸地點相對集中,A和B區域相距一公里,而B和C相距約三公里。如果擁有汽車的話,顯然活動范圍半徑可以更大,可以拋到長江或者附近荒山去,正如現在私家車普及后大部分拋尸案做的那樣,且1996年南京擁有汽車的家庭比例很少;

4,同理,如果有摩托車,也可以適當擴大拋尸范圍,不用冒險選擇鬧市區。

拋尸總共發現了十幾袋,容器有提包,背包,床單,罪犯多次、多次拋尸,時間從18號晚上一直到19號晚上。我認為TA主要是在晚上拋尸。由于是隆冬深夜,寒冷,加上大雪,當時戶外人很少,TA出門拋尸被目擊和認出的概率大大降低。

那么分尸現場應該處于哪個位置?

根據nxc2015:“水佐崗發現大量人體表征物證后,對附近住戶進行了嚴格的排查和搜索,對住戶的廚房,廁所,衛生間都進行了細致的檢查,進行了大量的排查工作。但遺憾地沒獲得有價值的線索。”

顯然,罪犯的住所或者分尸場所并不在水佐崗,警察找附近居民只是徒勞。

拋尸“頭遠身近”的原則:害怕被發現的罪犯傾向于把指向明顯的頭顱拋在距離自己較遠的地方,把身體部分拋在離分尸地點較近的地方。如果按照這個原則,罪犯本人的分尸地點距離A和B略近,距離C較遠。

但我也不認為TA和C區毫無聯系。TA選擇C區域水佐崗,應當是和此地有較遠的關聯性,譬如,有不太熟的朋友/遠親住那一帶,或最近參加某次活動到過那里。

為什么這么說呢?

我看過一個實驗,讓一批參與者為自己的保險箱設置一個不會被猜到的密碼。這批參與者沒那么笨,顯然他們不會設置自己或家人生日、大學畢業日期、電話號碼等等顯而易見的直接與自己關聯的數字。

其實擲骰子一般憑空抽取一個完全無意義的數字,最不容易被猜到。但最后結果顯示,參與者想的密碼最終還是與他們的生活具有一定相關性,比如岳父的車牌號,比如某個小學同學的生日等等,在相關性的基礎上再進行故意的替換……

同理,罪犯拋尸希望不被破解,肯定需要回避與自己直接關聯的場所,不會拋在自家小區,或者公司的垃圾箱。如果TA生活/工作在南大,我相信TA不會把尸體拋在與自己直接關聯的場所。

但TA也不會選擇一個自己完全陌生的場所。這個過程其實暗示了罪犯也在尋求心理安全感:究竟什么距離才是讓TA覺得既在掌控之中,又能置身事外?

綜上,第一現場不在新街口、南大、水佐崗任何一個區域。但TA對新街口和南大周邊相當熟悉,平日里經常在這里出沒。TA距離新街口最近,距離水佐崗最遠,對水佐崗相對沒那么熟悉,但偶爾也會因為某些原因拜訪那個地方。

對尸體的處理

我在本篇開頭就說過,本案如此特別原因之一在于尸體最后呈現的面貌。我多年前搜過此案,當時并沒有現場照片。而大半年前我又用“刁愛青”的名字百度此案時,百度第一頁上方直接跳出尸體照片。

當時我在國內做調研,獨自住在某群租屋的一個房間,經常在夜間看案件,屬于神經比較大條。可自從看到本案的某張照片后,連續一個星期都翻來覆去睡不著覺。

有一張是尸體的頭部、骨架拼湊一起,擺放桌上,從頭顱面容看和刁有幾分相似。有網友告訴我,這張骨架拼湊圖也不是刁愛青,而是南京另一起殺妻案,那么我暫且不把它當做本案的照片。

以下對尸體狀態的描述,主要結合了網上可信度較高的網友的敘述。

1、首先,尸體的四肢和頭部被較鋒利的刀刃切割,均在關節處下刀。據說四肢切割一次成型,但骨架沒有再進一步剁小。(我因此懷疑分尸現場隔音不佳,不能進行大動作的剁骨)

2、肉被剔了下來后切割成2000多塊,體積較平均,每塊2-3cm那么大,肉色淡(可能因為被開水燙過)。尸塊切割得比較齊整,但并非絕對整齊。經過多切口的對比勘驗,碎尸所用的刀具非醫用手術刀。鋒利的菜刀是符合的。

3、左右手都有手指切割,但是不確定是否有缺失。

4、內臟器官被分別丟棄,后來法醫經過拼湊、清點,發現內臟齊全,子宮也在。除很小部分骨架缺失外,尸體總體完整。

5、頭顱、部分尸塊及內臟,應該是被開水燙過或者被開水浸過,而不是此前說的被開水煮熟。部分尸塊有被冷凍過、部分有被浸泡過的跡象。(這暗示兇手獨居、有普通家庭用冰箱、有廚房)

6、刁愛青面部完整,沒有被刀剁過,沒有毀容。只是沒有右耳,殘存根部。面部呈現不同程度的猩紅色,臉頰最紅,中間次之,皮膚完好,可見黑色頭發也在。

7、尸塊和骨架疊放較有規律,其中一個桂林山水旅行包內裝有較完整的腸體組織,放置較有規則性,按裝尸袋底部直線型來回排列,總共四層半,摻雜部分碎肉塊,部分顆粒狀排泄物溢出。

(根據淘寶店家描述,這個包長約50厘米。那么四層半的話腸體大約2.25米長。這個信息在下篇中分析兇手時會用到)。

8、衣服都是完好的,沒有外力撕扯,疊放整齊。內衣是秋衣,沾了很多血,未知外衣、褲子是否有血跡。經死者父親確認衣服、褲子、鞋子都在;

9、床單為蘇州某織造廠生產的普通床單,用舊了的,因市場因素已在數年前停止生產。在床單、內衣和旅行包等物品上發現有血手印、指紋及皮屑,據說提取到部分DNA物質,通過交叉比對屬于同一人,且為男性。

10、旅行包發現了黑火藥殘渣,還有管型印記,推測是魚竿。尸塊中發現混有木屑和豬肉屑。據說還有發現水泥渣和紙屑。懷疑是在衛生比較差的環境里進行碎尸。

11、尸塊或包裝物上發現有貓毛和棕毛的痕跡。無法證明碎肉中的貓毛是否是垃圾桶中進出的貓所遺留,因為別的碎尸中也發現了貓毛。經勘驗,分析最大可能是兇手分尸環境造成,也就是說,兇手養貓。

至于棕毛,90年代在江蘇很多人在冬天使用棕繃床,也可能是清潔用的棕毛刷。

以上內容主要來自天涯網友“nxc2015”和“純真農民2016”等網友,可信度較高,我融合了一點其它地方得到的信息。

【沒藥花園】本案有許多矛盾的地方。兇手費了很大勁在分尸,看似竭盡全力掩蓋罪行。但其實最明顯的指向謀殺和死者身份的東西卻都沒有有效處理:比如頭顱還能辨認容貌,完整衣物都在。

那TA把尸體切成2000多塊有什么意義?TA為什么要拋灑在鬧市區多個地點?是挑釁警方還是沒有更好的選擇?

這些我都會在下一篇分析。

死亡時間和死因

死亡時間:

刁愛青1月9日失蹤,1月19日首次被發現尸體,13、14號是周末。

根據nxc2015:“對未被開水處理過的尸塊的勘驗,刁愛青失蹤后約存活三天,確定最晚死亡于1月14日,據稱對腸胃內容物的勘驗推測曾喝過水但沒有吃食物。

還有一種說法是,刁的尸塊上出現綠斑;冬天人死后,尸體大約在72小時-120小時(3-5天)會出現綠斑,所以至19日發現,她至少已死亡3-5天,當然如果綠斑色深面積大,她可能死亡更久

兩個信息結合看,刁愛青應當是在1月9日至14日之間某一天遇害,她在被殺害前,最長可能被囚禁四天。

如果刁愛青1月9日晚5點出門時應當沒有吃東西,這符合“據稱對腸胃內容物的勘驗推測曾喝過水但沒有吃食物”。她如果沒有立刻遇害,那么接下來的幾天中,她可能遭受了饑餓折磨。兇手不供食物,應當一開始就沒打算讓她長久活下去。

這也是說得通的。從一方面說,有一大具逐漸腐敗的尸體在家,夜長夢多,兇手肯定希望盡快處理轉移,如果9號遇害,不太可能拖到19日才第一次拋尸。因此死亡時間和第一次拋尸時間不會相距太遠。

從另一方面說,進行如此復雜的肢解、碎尸工作,一、兩天是不夠的。兇手也需要有思考過程、心理和體力休息的時間。

13、14日是周末,我猜測兇手是在其中一天,把奄奄一息、甚至可能處于昏迷捆綁狀態的刁愛青殺害。

15-18日的四天準備,直到19日拋尸,時間上是合理的。

死因:無法確定。

由于死者的皮肉都被剁碎,但內臟完整,這給檢驗死因留下了一定的空間。

“無法確定死因”這句話要這么理解:能夠通過完整器官查證的死因都被否定了,而剩下的一些可能的死因則因為尸體狀態而無法驗證。

1、刀刺或者槍擊。(否)“發現的碎尸塊和內臟,勘驗未發現刺傷,槍擊。”

2、交通肇事。(否)“骨骼亦無骨折或重創痕跡”;刁的衣服也沒有破損。

3、頭部重擊,顱腦損傷。(否)“頭部未發現有被擊打痕跡。”

4、掐脖子窒息而死,據稱未發現玫瑰齒(掐脖窒息死亡經常會/不是必然出現)的跡象。但機械性窒息不止掐脖子,如果是捂住鼻嘴呢?死者的口唇、齒齦一般會有損傷。

5、溺水。(否)會在呼吸道、肺部有表現。若在江湖中溺水也沒必要碎尸了。

6、中毒?(否)應當也可以從器官上得到線索。且我也認為人已經在手上了,下毒致死可能性極小。或許曾使用安眠藥輔助犯罪。

目前來看,余下不能排除的死因還有一種,直接用刀砍受害人脖子。

1996年1月30日后,放寒假了,師生陸續離開校園,給辦案增加了難度。

1996年4月,一無所獲的專案組最終撤離了南大。

直到2008年7月,警方才抽取了刁父的血液做DNA化驗,正式確認尸體為刁愛青。

資料來源:

http://news.ifeng.com/a/20160914/49969504_0.shtml

https://news.qq.com/a/20080728/001505.htm

https://www.douban.com/note/326066584/

http://bbs.tianya.cn/post-free-5581083-1.shtml

http://bbs.tianya.cn/post-free-1751165-1.shtml

http://bbs.tianya.cn/post-free-2353816-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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