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大師毀容拋尸案的正確答案(犯罪大師毀容拋尸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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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2日,農歷臘月初七,夜,上海市松江公安分局法醫周冠仁和助手再次走進法醫室,對一具無名女尸再次進行仔細檢驗。

這具尸體是上午在松江區黃浦江畔松浦水文站的碼頭發現的,白天解剖已經進行了4個小時,從頭到尾,法醫們仔仔細細地檢查,得出一些基本信息后,卻產生了兩極分化的意見。

1.死者年齡約在二十歲至二十五歲之間,死亡時間大約在一個月以前,身上沒有發現他殺的跡象,肺部存在大量的泥沙,這是生前溺水死亡的典型特征。

2.死者的身體被一根電腦網線捆扎著,肢體的雙手沒有被約束,一米多長的電腦網線只是在死者的脖子上與兩腿膝蓋間纏繞了一圈,將死者的上身與兩條腿的距離拉近。

3.死者生前曾經做過隆胸美容手術,法醫在其體內提取到一對隆胸所用的硅膠填充物,下體體毛有被修剪過的痕跡。

4.尸表上,死者的右手臂上刺有紋身,紋有兩片樹葉狀的紋身,十個手指指甲上都涂了比較鮮艷的紅色指甲油

由于這種捆綁方式死者自己也可以實現,且死者肺部存在大量泥沙,據此,參與檢驗的大多數法醫專家認為,這是一起自殺事件。

法醫周冠仁卻認為,普通溺水自殺不會多此一舉的進行這么復雜的捆綁,雖然死者肺部存在大量的泥沙,符合溺水身亡的典型特征,但是由于死者在水里浸泡時間較長,從江底浮上來時,由于水壓的作用也是有可能導致死者肺部進入泥沙的。

警方根據死者的裝扮,包括尸檢的時候發現體毛被去除了,警方懷疑死者生前做一些暴露性比較強的表演工作,死者生前很有可能是某種灰色場所的從業人員,由于環境導致出現某種心理問題,想不開選擇自尋短見。另外也不排除,在網上聊天導致突然情緒上的變化,甚至討論到,懷疑女孩是不是吸毒,造成某種幻覺導致自殺……

由于法醫的結論將直接關系到事件的最終定性。2009年1月2日下午,上海松江警方召集會議,聽取法醫專家們對無名女子死亡原因的最后尸檢結論,然而分析會很快就演變成法醫與法醫之間、警員與警員之間關于自殺還是他殺的一場激烈辯論。

最終警方決定,將這件事當作疑似命案對待,兵分三路進行調查,一路圍繞女尸的身份來源對三個月內網上登記的上海地區失蹤女性人口逐一進行查詢;一路依據尸表特征排查周邊相關表演行業、灰色場所確定死者身份。法醫們則繼續對尸體進行深度檢查,根據水流速度、水溫情況、尸化程度確定死者入水點和具體死亡時間。

就在緊張排查的時候,當晚法醫周冠仁再一次來到法醫解剖室,希望眼前的死者能夠告訴他更多的內容。

突然他發現一個先前沒有被太多注意的細節:每個假體上面發現了一個“200g”的字符,這個很顯然是這個硅膠的重量,還發現了假體的編號“SEBBIN”和“S91395”,并且還看到了一個“MEGE”的符號,通過查詢得知是一家名叫“麥格”的美國的假體制造商,在中國僅有上海的一家醫美公司代理,警方立刻從這個突破口進行偵查。

警方連夜與上海那家代理公司取得了聯系,并得到證實,他們代理的產品每一支的編碼都是唯一的,而且他們所有銷售產品的編碼在電腦中都有記錄。經查驗發現這個死者身上植入的這種假體,由于價格非常昂貴,這家代理公司在內地只銷售過6只,而死者身上這兩只正是2006年5月15日,他們賣給上海一家整形美容醫院的那對假體。

在這家整形醫院,警方很快找到當時的手術記錄,這對假體的植入手術是2006年5月16日做的,當時,接受手術的患者名叫黃玉華,福建籍,登記年齡為19歲。警方提取了黃玉華的戶籍資料。

黃玉華于2008年12月10日開始失蹤,家里父母、朋友以及小姐妹再沒有任何關于她的消息。隨后警方便采集了黃玉華母親的DNA,最終比對結果顯示,這名被殺害拋尸的死者就是年輕的黃玉華,尸源的確定讓案件瞬間清晰了起來。

同時,警方發現黃玉華的病例手術單上家屬簽字顯示:趙渭明,與死者是朋友關系。趙渭明又是誰?這個人對黃玉華的死因會不會知情呢?

據當時的就診醫生表示陪同黃玉華來的是一個持本地口音的中年男子。警方調取了上海市名為“趙渭明”的男子有兩人,一個四十歲,一個七十多歲。警方將四十歲的趙渭明的照片拿給醫生辨認,醫生一眼就認出照片上的男子就是黃玉華的手術單簽字男子。

趙渭明——上海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老總,正處級國家干部,大專學歷,他有一個幸福的家庭,妻子是一名中學教師,他還有一個15歲的女兒,很乖巧,成績不錯。

警方立刻動用技術偵查手段對趙渭明的活動情況展開調查,很快就有了新的發現;

原來,趙渭明和20歲的黃玉華長期保持著不正當的男女關系。而且,警方還發現,2008年12月4日之后,趙渭明再也沒有撥打過死者的手機,而那一天正是死者黃玉華失蹤的日子。警方決定傳訊趙渭明。

2009年1月3日,死者在黃浦江畔被發現的第二天傍晚時分,趙渭明被請到松江公安分局刑偵支隊,審訊中,趙渭明很快供述了自己殺人拋尸的犯罪事實。

“現在擔心妻子和女兒的未來,女兒不知道要背負多少惡名,老婆要一個人扛起這個家,不容易。”趙渭明說;“每天,我回家的再晚,有時候玩到三四點鐘回去,早上,我睡兩個小時,我也要起來送小孩,我不會讓我老婆送。我覺得這是我的家庭責任。作為父親的責任?!?/p>

在家人眼里,趙渭明是一個好丈夫好父親,那么這樣一個男人究竟為什么會變成殺人的兇手呢?

2005年年底,趙渭明和幾個朋友到江蘇昆山游玩,在一家灰色娛樂場所里,他遇到了當時只有18歲,小學文化程度的福建女子黃玉華。

與黃玉華認識2個月后,趙渭明把她帶到了上海,并給她租下房子每月固定給黃玉華提供4000多元的生活費,兩人過起了地下情人的日子。

趙渭明表示自己貪尋一時刺激,覺得事業和家庭都很完美,多年的奮斗目標已經實現了,而且黃玉華保證過不會破壞自己的家庭,所以當時覺得想的都挺完美的。這樣的日子過了一年,起初也相安無事。趙渭明說,人往往成功只不過是一瞬間,我就一下子失去目標失去方向了,人哪,要經常往前趕路,應該要經常停下來,回過頭看看,你走過的路,走歪了呢,就糾正一下,但那幾年真的是太忙了,沒有空停下來,就這樣像走夜路一樣,就這樣渾渾噩噩過了幾年。

但是不久問題就出現了,黃玉華在感情上越陷越深,想要的也越來越多,甚至要求趙渭明以男朋友的身份陪自己回老家見家里人。趙渭明感到了危險的來臨,逐漸威脅到了自己的家庭、事業,到了與黃玉華分手的時候。2008年7月,也就是出事前四個月,兩人因為分手的事情動了手,結果,憤怒至極的黃玉華竟當著趙渭明的面從三樓縱身跳了下去。

這件事情讓趙渭明對身邊這個女人開始感到恐懼,也讓他下定決心盡快擺脫黃玉華。

2008年12月4日晚,趙渭明來到黃玉華居住的出租屋,對正在家里養傷的黃玉華再次提出分手,黃玉華威脅趙渭明,我去告訴你老婆,告訴你家里人,告訴你單位領導,我讓你的臉面盡失、身敗名裂。情急之下,兩個人打起來了。

趙渭明表示從來沒有碰到過這種事情,所以到這種地步,感覺自己也有點慌張了,突然一下子沒有注意方向了,畢竟已經是生死攸關的時候了。為了不讓黃玉華拿手機電話,就掐了她的脖子,用胳膊肘掐她的脖子。當時在掐下去的時候腦子一片空白,只感覺好像這樣會解脫,什么都解決了。

當時趙渭明認為自己把黃玉華掐死了。但是發現她還有呼吸,就用床邊的濕毛巾,捂堵住她的口鼻,直到黃玉華窒息死亡為止,這就是為什么尸體上沒有明顯他殺痕跡。

為了逃脫罪責,趙渭明決定拋尸,由于一時想不到合適的拋尸地點,他就將尸體用電腦網線捆扎后藏在自己家的車庫里,之后幾天,他天天開著車沿著黃浦江一路踩點。趙渭明認為尸體順著江水漂到浙江或者江蘇,公安局發現后也不會查到上海來。

最后,他將尸體拉到了30多公里以外的浙江嘉善,將尸體扔進黃浦江上游的一條支流里。

按照水上公安分局他們的經驗,他們推斷:黃玉華的尸體可能是遇到小型機動船,船底鉤住了蛇皮袋,從而把尸體拉到了松江。之后,蛇皮袋脫落,借助浪潮,尸體就出現在了碼頭附近,冥冥之中,尸體從30多公里以外的浙江又“回”到了上海松江。

而黃玉華之所以出現自殺溺水的現象,應該是水中的泥沙,在尸體被拖行的過程中,順勢灌進了尸體的口鼻中,在尸體呼吸道內積聚,這才造成了生前溺水而亡的假象。

2009年2月上旬,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對此案審查起訴。趙渭明因在一般性排查問詢中就如實交代了自己的罪行,裁定其為自首情節。

后編者了解到2009年12月9日趙渭明因故意殺人罪判處死緩、后收監于上海市提籃橋監獄。根據2020年10月提籃橋監獄減刑假釋報請信息顯示,趙渭明于2017年4月27日獲減刑,刑滿時間是2032年6月10日。后于2020年10因表現良好報請申請減刑6個月。

分析一下在爭吵、互相報復的過程中為什么通常會造成兇案的發生:

人并不是生下來就懂得戀愛的規則的,就像馬路上的紅綠燈一樣,早點知道并且遵守是為了保障我們的生命安全?!皯賽勰X”很大程度上就是對規則意識的模糊。兩性關系其實是一定程度上的利益捆綁。

在傳統觀念下,女人認為男人最看重的是金錢、事業和性能力,所以男方想要退出,女性毀掉男性的辦法一哭二鬧三上吊,再狠一些檢舉不得了了割掉他的生殖器,造成兇案的結果相對較少。我們從本案中能較為直觀的看到黃玉華要趙渭明臉面盡失、身敗名裂的說的是:告訴趙渭明的老婆、單位領導。

而男方認為女性最看重的是自身的容貌和名聲,男方通常拜托女方的方法就是分手毀容造黃謠,情急失控就會造成兇案。在黃玉華和趙渭明保持不正當關系的過程,黃玉華美甲、豐胸、想帶趙渭明見家人證名分。

類似這樣的案件并不鮮見,河南省副省長呂德彬買兇殺妻案、香港中文大學教授瑜伽球殺妻案等等都是慘痛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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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去的明星,被不明力量操控?泰國司法丑聞持續發酵

曾幾何時,這個泰國著名女星Tangmo還活蹦亂跳,如今卻成了一個陷入陰謀的謎團。她的逝去不僅引發了大量的猜測和揣測,更揭示出了泰國司法體系的腐敗與無能。

"我被親愛的、信任的朋友陷害了。" 三個月前,Tangmo的聲音似乎從陰影中傳來,那聲音充滿了無奈和憤怒。她的社交賬號發布了這句話,配圖是她親如摯友的經紀人的背影,讓人感到瑰麗又神秘。

Tangmo的死因撲朔迷離,警方的調查和報告充滿了疑點。經歷了兩個月的調查,警方居然得出了一個令人匪夷所思的結論:Tangmo的死是一場溺水意外,而不是謀殺。然而,這個結論顯然不合理,因為尸體的傷口和證據都無法支持這個說法。

這樣的荒謬結論引起了公眾的怒火,甚至自發形成了一個名為#justicefortangmo的話題,希望能夠為Tangmo伸張正義,揭露真相。而泰國警方的種種操作也讓人開始懷疑,究竟是出于無能還是刻意包庇。

隨著種種證據浮出水面,更多關于Tangmo生前的信息也逐漸浮現。Tangmo的人生經歷充滿坎坷,從離異家庭到車禍毀容,從情感挫折到父親的癌癥去世,她都堅強地面對著生活的考驗。然而,她的生命卻在一個不明不白的夜晚戛然而止,讓人們無法釋懷。

從各種線索和爆料中,人們的猜測也開始多了起來。是否存在著某種權力或利益的紛爭,使得Tangmo不得不付出生命的代價?她是遭遇了意外還是遭受了謀害?所有的這些問題都等待著一個真相來解答。

在這個看似平凡的事件背后,映射出的是泰國司法體系的丑陋和扭曲。金錢和權力居然可以如此肆意地摧毀正義和公平,讓法律成為了富人的工具,而窮人只能在其中被踐踏。這是對整個社會價值觀的顛覆,也是對人們良知的折磨。

作為一個普通人,我深感無力和無奈。但是我相信,無論是泰國還是其他國家,只要還有公正的聲音存在,只要還有人不愿意妥協,就有希望。我希望真相能夠浮出水面,Tangmo能夠得到公正的對待,她的死能夠引發社會對于司法改革的關注,讓法律重回正軌,還給每一個人公平和尊嚴。

幾個月的時間過去了,Tangmo的案件仍然懸而未決。這件案件不僅在泰國引起軒然大波,更成為了國際社會關注的焦點。人們不僅為Tangmo感到遺憾,也對泰國司法體系的腐敗和不公感到憤怒。

社交媒體上,關于Tangmo的話題持續發酵,呼吁正義的聲音愈發響亮。民眾集結示威,要求重新審查案件,讓真相浮出水面。各界人士紛紛表態支持Tangmo的家人,希望他們能夠得到公正的待遇,為女明星伸張正義。

面對國際壓力和民眾呼聲,泰國政府終于決定重新開展調查。新的調查組成員由獨立的律師、法醫、警察和社會活動家組成,以確保調查的客觀性和公正性。

新的調查團隊開始了工作,他們重新審查了案發現場、證人證詞和物證。調查的過程中,一些關鍵的細節被重新關注,新的線索浮出水面。他們發現了更多不符合現場情況的證詞,監控視頻中的疑點也被一一剖析。

調查進行了數個月,新的證據和線索指向一個可能的真相:Tangmo在岸上遭到毆打并被拋尸入河。一些關鍵的人物涉嫌對此案有著更多的了解,新的證人開始浮出水面,透露出更多內幕信息。

正義的力量終于開始顯現,民眾的呼聲和國際社會的壓力不斷加大,使得調查團隊不得不以公正和透明的方式繼續辦案。經過漫長的努力,新的調查報告終于出爐。

隨著調查的深入,經紀人被確認涉嫌在案件中起到了關鍵作用。她的不合理證詞和矛盾的行為使得她成為了調查的焦點。最終,經紀人被逮捕,并被控以串謀殺人罪、虛假證詞罪等。她的審判成為了公眾關注的焦點,也成為了泰國司法體系是否真正公正的一個試金石。

審判的過程緊張而漫長,庭審上,經紀人被迫面對自己的謊言和犯罪行為。證人的證詞、物證和監控視頻的反復呈現,使得她的辯解無法自圓其說。最終,法庭宣布經紀人有罪,判處其長期監禁。

對我而言,這起案件讓我深刻地認識到,司法體系的公正和透明至關重要。只有在公正的法治環境下,每個人才能平等地受到保護,無論是貧富、權勢的差異都不應該影響到正義的實現。Tangmo的故事是一個警示,提醒我們要時刻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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