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游戲大全(皇帝游戲攻略特殊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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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中后期,享樂之風日盛,宴飲助興內容日趨豐富,競技類運動更廣泛地流 行幵來,包括球類、角抵、拔河、競渡等,皇帝有時還會親身參與其中,甚至動 員朝臣一起參與,君臣同樂。

唐代球類運動包括擊鞠、撤鞫、拋球等多種形態,獄鞠、拋球主要繼承前代, 在游戲規則、形制上沒有太多變化,擊運動則在皇帝的倡導下,日益盛行,在 賜宴場合倍受青睞,并出現了驢鞠等變體。

“擊翰“又稱擊球、打球,也謂之馬球,是馬術與球術相結合的一項運動, 發源于波斯,唐初,太宗發現吐蕃人擅長的擊鞭運動可訓練士兵騎術,強健體魄, 遂“比亦令習”,并“曾一度觀之”,擊難始作為軍事訓練的輔助手段在軍中廣泛 推廣,至唐中期,中宗對馬球的喜愛才使擊蘇運動作為娛樂競技活動廣泛流行開來,《資治通鑒》載:“上好擊球,由是風俗相尚”。

玄宗以后,此風更盛,從君王到朝臣,熱衷擊者史不絕書,擊輔也作為宴飲助興活動頻現于宮廷。中宗景龍四年“正月乙丑,宴吐蕃使于苑內球場,命附馬都尉楊慎交與 吐蕃使打球,帝率侍臣觀之”德宗皇帝就在貞元元年二月寒食節內宴上 詔令球藝高超的昭義節度使李抱真、山南西道節度使嚴振入宮表演擊。

杜牧《郡齋獨酌》云:“功成賜宴麟德殿, 猿超鹡掠廣球場。三千宮女側頭看,相排踏碎雙明擋。”三千宮女爭相觀賞,球風熾盛由此可見。

角抵與競渡

角抵,又稱相撲,是一種以摔絞為主的角力運動。唐代宮廷里專門蓄有角抵 斗士,在內宮宴會時,與百戲一起表演。

可見角 抵亦發展為娛樂化運動出現在唐人生活中,穆宗、敬宗時角抵更是宴飲助興必不可少的內容。

“競渡”本是端午節的節俗,唐代宮中從武則天時開始,就在長安宮苑內的 興慶池、魚藻池及其它胡池上舉辦競渡,依君王喜好,并不局限于端午節當日, 唐中后期的君王對競渡尤為嗜好,據《資治通鑒》載,中宗景龍四年(四月 六曰,“上幸隆慶池,結彩為樓,宴侍臣,泛舟戲象以厭之。”

敬宗寶歷元年“五月庚戌,幸魚藻宮觀競渡,公主、駙馬、翰林學士、 諸軍使與嫵樂。

酒令

唐時期筵席上還流行各種名目的酒令,以作游戲之娛。這一以競賽為主旨, 集智慧和娛樂為一體的娛樂活動,形成于春秋戰國時期,寫于漢初的《韓詩外傳》 就記載:“齊桓公置酒令曰;‘后者罰一經程’”發展到漢代,酒令已在人們的飲 食活動中得到普及,及至隋唐已而大盛。可以說在宴席上飲酒行令是唐人的特色, 也是宴飲時的一大樂趣。唐人酒令內容及其豐富,有雅有俗,據唐國史補記載,“大抵有律令、有頭盤、有拋打”三大類。

前文所述的即席賦詩就是律令最普遍的形式,除外其他酒令在御宴場合亦多 有記載,現僅舉幾則資料以佐之。

唐初太宗會與請武宴宮中,行酒令,行酒令者,一人為今伯余人以次行 之。下文使各言小名,此令為律令中的口語令,隨口而出,多為限韻賦詩, 是唐人酒宴即席賦詩較為普遍的形式。

上述回波令即屬歌舞令, 行此酒令,應令者要自歌自舞,史載中宗宮中設織好此令。

在前文球類競技中提到的《拋球樂》即為行拋打令時的佐樂,拋打令亦為歌 舞令的一種,是把勸酒、送酒,邊歌邊舞和拋球傳送組合起來的酒令游戲,接到彩球的人便要據令接受罰酒或作出相應的歌舞。

此外,唐初宮中還盛行握築之戲,握槊之戲是博令的一種,博令也叫博戲, 也是酒令,相傳由烏曹、老子、曹植三人所創,帝聞而大笑。置 酒召對握槊,賭所配刀子。”關于皇帝賜宴行令的情景,在詩文中屢有提及,所謂“新翻酒令”, 是指在以此行令過程中,必須具備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酒令,前一令結束,改換新 令,緊接而行。由此可見,唐人酒令比較復雜,沒有一定水平和文化修養是不夠 的。

唐人宴飲行令通常會選一名善于酒令,知曉音律、又善于談吐的人來擔任“錄 事”,亦俗稱為“酒糾”或“席糾”,唐代皇家內宴嬪妃擔任酒糾者亦為常例,有 詩為證:“昭儀侍宴精神足,玉燭抽看記飲巡。倚賴識書為錄事,燈前時復錯滿人。”

由此可見,傳承于先秦時期的酒令,到了唐代己盛行于宮廷宴飲生活的方方面面,且名目繁多,亦雅亦俗,增添了筵席間的熱鬧氣氛。

此外唐代皇帝賜宴時還有不少休閑玩賞性質的活動,如斗雞、觀燈等等。 如開元初,玄宗與諸王退朝后即“相從宴飲、斗雞”。宗時甚至專設雞坊, 以備宮中宴享賞玩,除外,斗雞還是民間酺宴的慶賀活動,當清明節在山酺宴 時,雞坊首領賈昌戴雕翠金花冠,穿錦袖繡襦拷,執鞭指揮雞群按順序站立于廣場,表演開始后,群雞“樹毛振翼,礪吻磨距,抑怒待勝,進退有期,隨鞭指低昂,不失昌度。”

觀燈是集節令性和娛樂性于一體的活動。玄宗朝后期,每當正月十五上元夜 之時,在興慶宮中都會舉行宴會,并在樓前進行燃燈、賞燈的活動。開元二十五 年正月“己丑,以望日命有司于勤政樓前樹燈,宴群臣于樓下”。由上文所述可以知唐代皇帝賜宴時,鐘磐鼓樂齊鳴,百技雜陳、歌舞成隊, 更有屬文賦詩以應制酬唱,使皇帝賜宴的內容更為豐富,而這些佐宴活動也多為 后世王朝所沿襲,承傳不衰。

皇帝賜宴類型繁多,不論是君臣共歡,賜宴外蕃,亦或是皇家內宴,都超越 了口腹之欲這一基本的生理需求,成為了統治者實施“布政策略”的媒介。誠如明人丘濬所論:“人君賜宴于臣,人臣受宴于君,非徒飲之食 之而已也。內則以廣恩惠,外則以觀威儀。施恩者,固當以禮;受賜者,尤當以 敬。”可見皇帝的賜宴絕“非徒飲之食之而已也”,而是統治者“廣恩惠、觀威儀” 的重要方式。

賜宴作為一種特殊性質的宴會,始終沒有超然于國家之外而獨立存在。 其重要性也脫離其本身的物質享受意義,而轉向其作為統治階級的恩賜手段,在 維護王朝的穩定和延續方面所產生的作用及影響。

賜宴濫縮于西周、春秋時期的祭祀“賜昨”活動,這一與統治者施政活動緊 密結合的方式,在春秋以后的社會中一直保留著,并演變為與王權統治相伴始終的活動,但賜宴與施政結合的具體形式卻隨著時代的變化呈現出差異。

在唐代,以君王為中心的賜宴活動,名目繁多,禮制完備,規模宏大,且皇 權至上的統治思想貫穿于宴會的始終。不論是君臣共歡,賜宴外蕃,亦或是皇家 內宴,都標示著中國古代王權社會中的等級尊卑、高下有別的意識。而作為 統治者實施“布政策略”的媒介,宴賜的頻次及預宴對象又與時下王朝的環 境及為政理念緊密結合,故而宴賞的受賜范圍及方式并不是一成不變的。

為了爭 取民心,宴賜平民故老作為“建極幵國”的“惶皇要道”,為唐初統治者重視賜 酺這一天下歸心的宴鄉食活動記載也更為集中。而作為輔佐君王興邦創業的股胺耳 目,在宴賜場合也并未拘泥于君臣間嚴格的等級尊卑,而表現出些許的隨意與輕 松,關系之密切可謂有“君臣之義、父子之恩、朋友之歡”。安史之亂以降,唐王 朝也僅于肅宗朝舉辦過酺宴,平民故老也只能在這僅有的一次筵宴中享受皇帝宴 賜的恩榮,同時,皇帝詔敕舉辦的三節令賜宴則在唐后期占皇帝賜宴群臣的絕大 多數,并形成制度延續到唐末,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安史之亂以后,唐王朝政 治環境及君王與臣子及百姓之間關系的微妙變化。

此外,唐初,中央王朝萬邦來 朝,可謂光被四表,而后期為了維持以唐王朝為中心的體系,甚至不惜設置 了專用的本錢放高利貸以繼續維持對蕃國的賜宴可見此時的大唐王朝盛世不再, 巳然走向沒落。

君王的賜宴,對預宴者來說是莫大的榮耀,但在以“禮”的原則下框架 的宴飲行為,必須遵從繁瑣的宴飲禮節,以明確嚴格的等級差別,并培養人們“尊 讓契敬”的尊卑意識,朝會賜宴及賜外蕃使者宴正是宴飲禮儀在禮制方面最集中 的體現。莊嚴的氛圍雖有助于強調等級尊卑,然而不免過于嚴荀和不易親近,所 以除享用美食美酒外,還會開展其他各類宴飲活動,賜宴場合可謂鐘磐鼓樂齊鳴, 百技雜陳、歌舞成隊,更有屬文賦詩以應制酬唱,君王和臣子有時也會參與其中, 以助一樂。

君王的御宴擔負著朝廷的寓意,絕不是以飲食為中心的簡單聚合,它標 示著中國古代宮廷制度中的身份認同、高下有別等意識,實現著王朝統治的 秩序化,作為統治者實現自己布政策略的重要輔助方式,就小而言,它加強了皇 室的內部向心力及君臣之間的交流,往大里講,它起到了彰顯朝廷秩序、恩威外、 蕃,維護王權統治的作用,故而賜宴一直被統治者借助作為維護其統治和創造有 利外交環境的手段。

湖北一山村,發現皇帝御賜的清代建筑,為何不讓“女人”進入?

在湖北的一個偏遠山村,最近發現了一處引人注目的清代建筑,這是一座皇帝御賜的寶貴遺產。然而,令人驚訝的是,這座建筑卻有一個獨特的規定:不允許“女人”進入。這一規定引發了許多人的好奇和爭議,為什么會有這樣的限制?背后是否有一些歷史文化背景?

首先,我們需要了解這座建筑的歷史背景。據當地居民傳說,這座建筑是清代皇帝為了表彰該地區的杰出貢獻而賜予的獎賞。它建于幾百年前,保存相當完好,成為該地區重要的歷史遺產之一。然而,關于為何禁止女性進入的原因,卻沒有確切的文字記載。

一種解釋是,這種限制可能源于當時的封建社會觀念和家族制度。在清代,封建制度相當盛行,男女有明確的社會角色劃分。男性通常被視為家族的繼承者,負責傳承血脈和家族榮耀,而女性則主要被限制在家務和生育方面。這種觀念在當時的中國社會根深蒂固,導致了很多性別上的歧視和限制。因此,這座建筑可能是受到了當時社會觀念的影響,制定了不讓女性進入的規定,以維護男性的尊嚴和家族的純潔。

另一個可能的解釋是,這種限制可能與宗教或信仰有關。清代中國雖然以儒家思想為主導,但同時也有其他宗教信仰的存在,如道教、佛教等。在某些宗教或神圣場所,可能存在著對女性的特殊限制,認為女性的身體狀態或生理特征可能會“玷污”或“干擾”宗教儀式或神靈的存在。這種觀念在很多文化中都有存在,所以這座建筑的限制也有可能與此相關。

除了封建觀念和宗教因素外,地域和環境因素也可能對這一規定產生影響。該地區可能是一個嚴格的男性社群,對外界女性有一種排斥或封閉的態度。在過去,許多地區都有類似的現象,形成了一種較為封閉的社會文化,而這座建筑的規定可能也受到這種地方傳統的影響。

然而,這些僅僅是對這一規定可能原因的推測。由于缺乏確切的歷史記載和相關證據,我們無法完全確認背后的真正原因。這也使得這座建筑更加神秘和引人猜想。

對于現代社會而言,這種限制顯然與平等和包容的價值觀相悖。性別歧視是不應該被容忍的,我們應該致力于打破陳舊的社會觀念和傳統觀念,促進性別平等。如果這座建筑要成為一個旅游景點或歷史遺跡,當地政府和社會應該考慮去除這種限制,以便更多人欣賞到這一重要的歷史文化遺產。

總的來說,湖北一山村發現的這座皇帝御賜的清代建筑引發了人們對于其限制女性進入的規定的好奇和爭議。這種限制可能源自封建社會觀念、宗教信仰或地域文化等多種因素。然而,無論其原因如何,對于現代社會而言,我們都應該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性別歧視,推動性別平等的進程。同時,我們也希望在保護歷史文化遺產的同時,能夠更好地解釋和展現這座建筑的歷史價值和意義。